又见拒绝身心障碍者进入社区的事件!据7月24日《联合报》报导,有社区大厦管理委员会,公然拒绝喜憨儿基金会进驻开设小型作业设施,并于布告栏公告「本社区不同意该工坊进驻的立场」。 据报载,此社区2、3楼产权属北市捷运局,做公有不动产出租,后来规划做为社会福利用地,社会局标租后,委託喜憨儿福利基金会开办照顾轻中度心智障碍青年的古亭工坊,因此喜憨儿基金会使用该场地于法有据。 身心障碍者的人权.不应被歧视此外,这样公然拒绝身心障碍者的行为,已经违反联合国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CRPD)第19条-所有身心障碍者享有于社区中生活之平等权利以及与其他人同等之选择;也违反「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16条-身心障碍者之人格及合法权益,应受尊重及保障,对其接受教育、应考、进用、就业、居住、迁徙、医疗等权益,不得有歧视之对待。 中华民国智障者家长总会、中华民国身心障碍联盟、育成社会福利基金会、台北市社会福利联盟联合发表声明,呼吁台北市政府应当坚持「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和「CRPD」的原则,保障身心障碍者居住于社区的权利,持续与社区居民沟通并坚定立场。 社区拒绝非首例.希望是最后一例身心障碍团体进驻社区提供居住或福利服务遭民众抗争,在柯文哲市长任内并非首例。民国107年育成基金会东明扶爱家园进驻东明公宅,社区居民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这种设施是一个邻避设施」、「半夜大吼大叫或什幺失序,或是说他们在跟邻居接触的时候,因为他们不一样,所以一般来讲我们都不是专业,我们也不可能每个人都对待他们有如医疗人员这样子」。 民国107年8月台北市康复之友协会接受台北市社会局委託,原定进驻洲美公宅设立「身心障碍者社区居住家园」,但居民强烈反弹,108年台北市社会局举办两场说明会,居民全数缺席,而108年5月洲美公宅召开区分所有权人大会,200户中有98户出席,当中将近9成反对台北市康复之友协会进驻,至今仍无法提供服务。 过去我们都将身心障碍者视为需要治疗的人,而将身心障碍者安置在大型机构中提供照顾。事实上,从民国80年代以来,无数机构在社区进驻,也没有相关文献或数据显示,身心障碍者进驻社区会影响周围房价之事。 破除迷思.首都应有更高的公民素养中华民国身心障碍联盟早于民国93年就出版《身心障碍者居住服务及社区服务遭民众抗争处理参考手册》,内容提及民众常有的迷思。身心障碍者与一般人一样享有社区生活的平等权利,政府应採取有效及适当之措施,如积极向社会大众宣导认识身心障碍者,以促进身心障碍者能充分融合及参与社区。 文/《妈妈宝宝》编辑部 #喜憨儿#歧视#身心障碍#台北市社区身心障碍者进驻台北市障碍拒绝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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